上海民用电费价格表2025

根据2025年的标准,上海市居民生活用电将延续阶梯电价计费模式,以年度为周期计算用电量。对于执行“一户一表”制度的用户,各档电量划分及对应电价如下:

第一档电量为年用电量不超过3120千瓦时(含3120千瓦时)。在此区间内,若用户未选择执行分时电价,则统一按每千瓦时0.617元计价。对于选择分时电价的用户,其电价则根据用电时段进行区分:在每日的6时至22时这一峰时段,电价为每千瓦时0.617元;而在22时至次日6时的谷时段,电价则优惠至每千瓦时0.307元。

当用户的年度用电量超过3120千瓦时,进入第二档电量范围,即3121千瓦时至4800千瓦时(含4800千瓦时)时,电价将有所上调。在此档位内,若不区分峰谷时段,统一执行的电价为每千瓦时0.667元。

这一阶梯电价政策旨在通过价格杠杆,引导居民用户合理用电、节约能源,鼓励在夜间等用电低谷时段使用电力,从而优化电网负荷,促进资源的有效配置。居民可根据自身的用电习惯,权衡是否申请办理分时电价,以实现更为经济的用电成本。